家政服务员是否应该对雇主百依百顺?
答:雇佣双方应当相互尊重,尊重并不意味着雇主对家政员过分迁就,也不意味着家政人员对雇主百依百顺。服务合同条款是双方应该遵循的依据。雇主想让家政人员完成以外的家务劳动,应与家政人员协商,不应采取命令和擅自决定的方式,否则家政服务员有权拒绝